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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01: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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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yù】法》等法律法规【guī】及教育部【bù】有关【guān】规定,结合学校【xiào】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diǎn】:湖南省【shěng】长【zhǎng】沙【shā】市芙蓉区隆平【píng】高科技园东湖(东【dōng】湖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二路247号(马坡岭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2343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míng】”的【de】原则,坚决【jué】执【zhí】行招【zhāo】生政策规定和【hé】纪律要求,严【yán】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jiǎn】介:湖南生【shēng】物机电职业技术【shù】学院是一所【suǒ】办学历史【shǐ】悠久、文化【huà】底蕴深厚【hòu】的全日制公办高职学校【xiào】,隶属湖【hú】南【nán】省教育厅主【zhǔ】管【guǎn】主办,是国家首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shè】院【yuàn】校、乡村振【zhèn】兴人才【cái】培养优质校、湖南省卓越【yuè】高职院校、楚怡高水平高职学【xué】校【xiào】。学校具有120年办学【xué】历史,前身可追溯至始创【chuàng】于1903年的“湖南私立修业【yè】学堂”,开国领袖、民主【zhǔ】革命先驱【qū】黄【huáng】兴、教【jiāo】育家徐【xú】特立【lì】等曾在【zài】学校任教,共【gòng】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院士曾担【dān】任【rèn】学校名【míng】誉院长。现有东湖、马【mǎ】坡【pō】岭2个校【xiào】区和1个【gè】中【zhōng】央财政【zhèng】支持【chí】建【jiàn】设的超级杂交水稻生【shēng】产示范与人才培养基地(北山基【jī】地),校园占地面积1300多亩,设有【yǒu】8个二级学院和1个【gè】教【jiāo】学部,以及3个对外开展社会培训【xùn】、国际交【jiāo】流、“双创”教【jiāo】育的继续教【jiāo】育学【xué】院、国际交流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开设有6大特色专业集群【qún】共【gòng】43个专业,全日制在校【xiào】生规模1.6万【wàn】多人,非学历培【péi】训与全日制办学规模大【dà】体【tǐ】相当。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升学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六条 学校【xiào】招生领【lǐng】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què】定、政策制订等重【chóng】大事项【xiàng】,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tiáo】 招生【shēng】录取期间,学【xué】校纪检监【jiān】察室对【duì】招生录取【qǔ】工作进行全【quán】程监督检【jiǎn】查【chá】,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shěng】教育厅【tīng】政策规定和【hé】纪【jì】律【lǜ】要求,学校【xiào】没【méi】有与任何社【shè】会机构及人【rén】员【yuán】进行合作,没【méi】有委托社会【huì】机构招【zhāo】生【shēng】。凡是有社【shè】会【huì】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wǒ】校有合作、可【kě】以通过【guò】“内部指标”方式确【què】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guān】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yìng】。

第九条 学校将严【yán】格【gé】执行招生政【zhèng】策和【hé】招生纪律,对于在招【zhāo】生违【wéi】规的【de】考【kǎo】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jiā】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fǎ】》(教育部【bù】令33号【hào】)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bàn】法》(教【jiāo】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dìng】进行处理。欢迎考【kǎo】生、家长及【jí】社会对我【wǒ】校招生工作进行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tiáo】 学校按照教【jiāo】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mén】的文件精神【shén】实施招生计划和【hé】招生【shēng】专业的管【guǎn】理,详细计【jì】划以各省【shěng】(区、市)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huá】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43个。专业及学费标准【zhǔn】如下【xià】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zhǔn】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jià】主管部【bù】门审核为准。

二级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年)
植物科技学院410101种子生产与经营3300
410118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3000
410105园艺技术3300
410106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3000
410115绿色食品生产技术3000
410202园林技术3300
440201城乡规划4600
540109茶艺与茶文化4600
440106建筑室内设计7500
动物科技学院410303畜牧兽医3300
410301动物医学3000
410302动物药学3000
410306动物防疫与检疫3000
410309宠物养护与驯导3000
410401水产养殖技术3000
490101食品智能加工技术4600
49010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600
机电工程学院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0
460103数控技术4600
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5060
460202机电设备技术4600
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5060
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4600
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4600
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600
车辆工程学院410113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3000
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0
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60
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4600
50021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4600
经济贸易学院410120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3000
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500
530501国际经济与贸易3500
530701电子商务3500
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500
信息技术学院550113广告艺术设计7500
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4600
510203软件技术7800
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7800
510205大数据技术4600
人文科学学院500405空中乘务8000
540101旅游管理4600
570201商务英语32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将在专科提前【qián】批和普通批【pī】两个批次,严格【gé】从高【gāo】分到低分进行录取【qǔ】,执行考生【shēng】所在地(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guān】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1.根据【jù】教育部文【wén】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suǒ】在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zhí】辖市【shì】)教育主管部门的【de】规【guī】定加分投档。

2.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4.考生所有专业志愿【yuàn】都无法【fǎ】满足时【shí】,若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则按照考【kǎo】生成【chéng】绩从高【gāo】到低调【diào】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mǎn】额的专业。若不【bú】服从专【zhuān】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yè】计【jì】划已录【lù】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duì】不符合教育【yù】部招【zhāo】生有关【guān】规定【dìng】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相关规则顺序录取。

6.基【jī】层农技特岗考生录【lù】取规则【zé】按湖南【nán】省教育厅【tīng】、省农【nóng】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相关文件【jiàn】执行。

7.空中乘务专业按照招生就业网公布的通知和方案执行。

8.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第一学期末所学课【kè】程全部合格【gé】的【de】学生可【kě】以【yǐ】提出转专业的申请,各专业转出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guò】本年级本【běn】专业学生【shēng】总数的5%。若【ruò】申请转专【zhuān】业学生人数超【chāo】过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则按学生【shēng】申请转专【zhuān】业之前的学【xué】业考试成绩由高到【dào】低排序通过审批,特【tè】殊情况另【lìng】行审核【hé】。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过处分【fèn】的学【xué】生不【bú】得申请【qǐng】转专【zhuān】业,具体由学校【xiào】教务处负【fù】责,以教务处【chù】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对品学兼优的【de】学生设【shè】有多种奖【jiǎng】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jiā】励志奖学【xué】金每【měi】年5000元,学校【xiào】综【zōng】合【hé】奖学金最高额【é】每年3000元,单项奖学金【jīn】最高额每年5000元。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bīng】役(含直【zhí】招【zhāo】士官),可申报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补偿或国【guó】家生源地贷款代偿,最【zuì】高可补偿或代偿16000元。退役士兵【bīng】可【kě】申【shēn】报【bào】减【jiǎn】免学费,每人每年最高可【kě】达16000元。退役士兵【bīng】和退役复学【xué】学【xué】生学制内在读每【měi】学期可【kě】享受国【guó】家助学【xué】金(退役士兵类)1650元。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shēng】,根据有【yǒu】关【guān】政策【cè】规【guī】定,可以【yǐ】申请【qǐng】国家生源【yuán】地助学贷款(最高可贷1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学金、学校助学【xué】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可以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五条 录【lù】取考生的体检【jiǎn】标【biāo】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lián】合【hé】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guān】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xiǎng】政【zhèng】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jun1】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xiào】招生考试或【huò】对口【kǒu】招生【shēng】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duì】提供的【de】信息真实性负【fù】责【zé】。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xiào】按照招【zhāo】生政策规定对新【xīn】生报名资格、身【shēn】心【xīn】状况、录【lù】取手续及【jí】程序、录取【qǔ】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liào】等【děng】进行【háng】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xiào】将集中研究处【chù】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yī】经查实,取消其【qí】入学资【zī】格【gé】。对于【yú】弄虚作假情节严【yán】重或涉【shè】嫌冒名【míng】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xué】校【xiào】官网向【xiàng】社【shè】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xuǎn】公【gōng】布的章程内容【róng】,如理【lǐ】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zhāng】程为准【zhǔn】。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我校【xiào】2024年普【pǔ】通【tōng】高校招生。解释权属于湖南生物机电职【zhí】业技术学院。如遇【yù】上级招生政策调整【zhěng】,以公【gōng】布的最【zuì】新政策为【wéi】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湖

邮政编码:410127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615653、84637289

招生信【xìn】息发布网址【zhǐ】:https://zsjy.hnbemc.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63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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