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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01:40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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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yù】部【bù】有关【guān】规定,结合【hé】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第【dì】三【sān】条【tiáo】 办【bàn】学【xué】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雷锋大道413号

第四条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院【yuàn】校国【guó】标码:12401   省【shěng】编代码【mǎ】:4374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三年)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gōng】作遵循“公【gōng】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jiān】决执行招生政策【cè】规【guī】定和【hé】纪律【lǜ】要求【qiú】,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条 学院简介:湖【hú】南商务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yuàn】创建【jiàn】于1950年,是由湖南【nán】省人【rén】民政府举办,湖南【nán】省教育厅主管【guǎn】的一【yī】所公办【bàn】全日制普通高【gāo】等学校,是新中国最早设立【lì】的商科学校之一。70多年来,学院秉承“强商惠【huì】农、强能泽生、强文【wén】润校”的办学理念,坚持【chí】“服务湖南现【xiàn】代服务业转型升级,拓展农村【cūn】商贸服务,培养高素质技术【shù】技能【néng】型湘【xiāng】商人才”的【de】办学定位【wèi】,已成为一所商科【kē】优势突【tū】出,行业特色鲜明,内部【bù】质【zhì】量保证体系先【xiān】进的湖南省卓越高职【zhí】院校。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十二条 学院【yuàn】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guān】部门【mén】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wěi】员【yuán】会负责研究【jiū】决定学【xué】院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děng】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十【shí】三条 招生录取【qǔ】期间,学院纪检【jiǎn】监察处对招生录取【qǔ】工作进行全程【chéng】监督检【jiǎn】查,确【què】保规范有【yǒu】序、公平公【gōng】正。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zuò】严【yán】格执行【háng】教育【yù】部和省教育厅政【zhèng】策规定和纪【jì】律要求,学【xué】院【yuàn】没有与【yǔ】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jìn】行合作,没有【yǒu】委托社【shè】会机【jī】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bù】指标”方式确保【bǎo】考生【shēng】录取【qǔ】的,考生【shēng】可第一【yī】时间向教育主管【guǎn】部门反【fǎn】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guān】反映。

第十五条 我院将严格执【zhí】行【háng】招生政策和【hé】招生纪【jì】律,对于在招生【shēng】违【wéi】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àn】《国家【jiā】教育【yù】考【kǎo】试违规处理【lǐ】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暂【zàn】行办法》(教【jiāo】育部令36号)所确定【dìng】的程【chéng】序【xù】和规定进行处理【lǐ】。欢迎【yíng】考【kǎo】生、家长及社会对我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发【fā】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fā】展等【děng】制定年度招生计划【huá】,经【jīng】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呈报【bào】湖南【nán】省教育【yù】厅批准。学【xué】院将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及各省教【jiāo】育招生考试部【bù】门的【de】文【wén】件精神【shén】实施【shī】招生计划和【hé】招生专业【yè】的管理。

第【dì】十七条 学院根据湖南省教【jiāo】育厅下达的招【zhāo】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zhāo】生政策,制定学【xué】院分专业、分省生【shēng】源计划。2024年学院面向【xiàng】湖【hú】南【nán】省和【hé】部【bù】分外省招生,具体各【gè】省(区【qū】)及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以各省(区)招生考试【shì】部门公布为【wéi】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dì】十八条  学院2024年招【zhāo】生专业27个,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yè】及【jí】相【xiàng】关类别,待学院分省分【fèn】专业计【jì】划确【què】定后【hòu】,以各省【shěng】招生考试机【jī】构公布的为准。

院系专业名称学制(年)学费(元/年)
经济贸易学院市场营销33850
连锁经营与管理33850
现代物流管理33850
商务管理33500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35500
茶学院茶艺与茶文化33500
食用菌生产与加工技术33000
电子商务学院电子商务33850
移动商务33500
国际商务33500
农村电子商务33500
会计学院大数据与会计3385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3850
统计与会计核算33500
会计信息管理33500
财富管理33500
金融服务与管理33500
旅游管理学院旅游管理346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4600
商务英语33200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34600
空中乘务38000
商务信息技术学院软件技术37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35000
大数据技术346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4600

注【zhù】:各专业【yè】最【zuì】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wù】价【jià】主管【guǎn】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dì】二十【shí】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不【bú】限【xiàn】男女比例【lì】。其中应行业【yè】及用人单位招聘要求,下列专业招生条【tiáo】件有以下【xià】要求【qiú】,建议不符合【hé】要求的考生慎【shèn】重报考:

空中乘【chéng】务专【zhuān】业招【zhāo】生条【tiáo】件:女生身高1.9-21.75米【mǐ】,男生身高1.9-21.85米,五【wǔ】官【guān】端正,无纹【wén】身,无【wú】明显疤痕,体态匀称【chēng】,体重适中,四肢运动平衡性好。

酒店管理与数字【zì】化运营专业【yè】招生条件:男生身【shēn】高1.65米以上,女生身【shēn】高1.58米以上,五【wǔ】官【guān】端正,严重【chóng】传染病【bìng】患者【zhě】不得报考。

旅游管理专业、智慧【huì】景区【qū】开发与管【guǎn】理专业【yè】招生条件:男生1.65米以【yǐ】上【shàng】,女生1.55米以上,五官【guān】端正。

色盲考生不得报考农村电子商务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yī】条【tiáo】 严【yán】格【gé】执行生源【yuán】所在省份招生政【zhèng】策,严【yán】格遵守普通高【gāo】校招生录取规则,遵循【xún】公开、公【gōng】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èr】十二条 对【duì】抛档比例大于110%的专业,学【xué】院将划【huá】分专业【yè】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yōu】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zhì】愿,若第一【y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fèn】别按照其【qí】第二【èr】、第三【sān】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考生【shēng】所有【yǒu】专业【yè】志愿都无法满足【zú】,若【ruò】服【fú】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gāo】到低并【bìng】兼顾单科成绩调剂【jì】到【dào】其他未【wèi】录满专业录【lù】取,否则作退档处【chù】理。

第二【èr】十四条 执行各省(区)教育【yù】行政部门、招生考试【shì】部【bù】门【mén】有关高考加分政策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wǔ】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贷【dài】、勤、补资助体系,鼓励【lì】学【xué】生通过【guò】获得各级各【gè】类奖、助学金【jīn】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jì】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yuàn】根【gēn】据【jù】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gōng】助学、困【kùn】难补助予以资【zī】助。

第二十六条 考生【shēng】一经录【lù】取【qǔ】,不得随【suí】意转专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转专业【yè】的,按照【zhào】《湖南商务【wù】职业技术学【xué】院学生【shēng】转专业管理办【bàn】法【fǎ】》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qǔ】考【kǎo】生的体检标准【zhǔn】按照教育【yù】部、原卫生【shēng】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de】《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录取【qǔ】考生的【de】思想政治品德【dé】考核【hé】和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jiǎn】查均采用【yòng】考生报考【kǎo】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duì】口招生考试时所采【cǎi】集的信息【xī】,学【xué】生对提供的信【xìn】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gè】月【yuè】内,学院【yuàn】按照【zhào】招【zhāo】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zī】格、身心状【zhuàng】况、录【lù】取【qǔ】手【shǒu】续【xù】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zī】格及【jí】相关证明材料等【děng】进行复查复核。对复【fù】查复核发现的问题【tí】,学院将集中【zhōng】研究处理,凡属弄【nòng】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yú】弄【nòng】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dǐng】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tiáo】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píng】台和学院官网向【xiàng】社会发布,对于【yú】各【gè】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nèi】容,如【rú】理解【jiě】有误【wù】,以学院公布的完整招【zhāo】生章程【chéng】为准。

第三十【shí】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yú】我院2024年【nián】普通高【gāo】校招生,由【yóu】学院招生工作【zuò】委员会负责解释【shì】。如遇上级招生政【zhèng】策调整【zhěng】,以公布【bù】的最【zuì】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雷锋大道413号

邮政编码:410205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15666/88115777

招生信息发布网【wǎng】址:https://www.hnvcc.edu.cn/zhaosheng/

学院微信公众号: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13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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