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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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guó】高等【děng】教育法【fǎ】》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结合【hé】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益【yì】阳【yáng】市【shì】资阳【yáng】区迎风桥【qiáo】镇新塘村1号(校本【běn】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鱼形山路和园山路【lù】交汇处(高新产业学院【yuàn】)
主管部门:益阳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益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zhí】行招生政【zhèng】策规定【dìng】和【hé】纪律要求【qiú】,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d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shì】2004年经省【shěng】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yóu】益阳市人民政府举办【bàn】的全日【rì】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xiào】。学校是【shì】全国德育工作【zuò】先进单位、全【quán】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dān】位;湖【hú】南省楚怡高【gāo】水【shuǐ】平高职学【xué】校建设单位、职业教【jiāo】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wèi】、就业创业工【gōng】作“一【yī】把手工程”优【yōu】秀【xiù】单位。学校【xiào】秉承“明德、笃学、精技、创【chuàng】新”的【de】校训和“奋楫争【zhēng】先,扬帆致远”的学校精神,坚持立德【dé】树人、培养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的初【chū】心【xīn】使命,坚持服务【wù】发展、促进【jìn】就业【yè】创业的办学宗旨,坚【jiān】持以学生为中心【xīn】的教育理念【niàn】,培【péi】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qī】条 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běn】校招【zhāo】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dà】事项【xiàng】,学校【xiào】招【zhāo】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qǔ】期【qī】间,学校纪委【wěi】(纪检监察【chá】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quán】程监督检查,确保【bǎo】规范【fàn】有序、公平【píng】公正。
第九条 学校【xiào】招生工作【zuò】严格执【zhí】行教育部和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定【dìng】和纪律要求,学校没【méi】有与任何社会机【jī】构及人员进行合作【zuò】,没有【yǒu】委托社会【huì】机构招生【shēng】。凡是有社【shè】会机【jī】构【gòu】和【hé】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zuò】、可以【yǐ】通【tōng】过“内【nèi】部【bù】指标”方式确保考生【shēng】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yù】主【zhǔ】管部门反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dì】十条 我校将严【yán】格执行招生政【zhèng】策和招生纪【jì】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de】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办法【fǎ】》(教【jiāo】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违规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què】定的程【chéng】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kǎo】生、家长及社【shè】会【huì】对我校【xiào】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省、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zì】治区等省份招生,学校按【àn】照省【shěng】教育厅核准的年【nián】度招生计划编制分省【shěng】招生计划,招生计【jì】划最终以各省招生考试【shì】机构公【gōng】布【bù】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 |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 船舶工程技术 | 三年 | 4600 |
游艇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4600 | |
智能焊接技术 | 三年 | 4600 | |
高新产业学院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46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46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4600 | |
现代商务学院 | 电子商务 | 三年 | 3500 |
农村电子商务 | 三年 | 3500 | |
移动商务 | 三年 | 350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3850 | |
现代农业学院 | 现代农业技术 | 三年 | 3000 |
园艺技术 | 三年 | 3000 | |
园林技术 | 三年 | 3000 |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三年 | 3000 | |
畜牧兽医 | 三年 | 30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7500 |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350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3500 |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3500 |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三年 | 506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4600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三年 | 46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三年 | 4600 |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4600 |
软件技术 | 三年 | 78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46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8580 |
学校具【jù】体【tǐ】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jí】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què】定后,以各省招【zhāo】生考试机构【gòu】公布的为准【zhǔn】。学校所有【yǒu】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无选科要求,在非改革省份文理兼招。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tiáo】 学校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在湖南省教育【yù】考试院领导下,依据【jù】教育部【bù】和湖南省教育【yù】厅、教【jiāo】育考【kǎo】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duì】享受加分【fèn】政策的考生【shēng】,可【kě】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办的规定加分提【tí】档。
第十【shí】五条 对于【yú】服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其专业【yè】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diào】录到录取【qǔ】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fú】从专业调剂【jì】的考生,专业【yè】志【zhì】愿【yuàn】不能满足时,将予【yǔ】以退档【dàng】。
第十六条 学【xué】校在【zài】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按照1:1的比例进行投档。
第十七条 在非【fēi】高考综【zōng】合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省【shěng】市的【de】同分排【pái】序规则为:依次按照【zhào】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排【pái】序。
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shí】九【jiǔ】条 学校转【zhuǎn】专【zhuān】业规【guī】定:按益阳【yáng】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益职院发【2019】67号文件执行【háng】。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yǒu】“绿色通道【dào】”。家【jiā】庭【tíng】经【jīng】济【jì】特别困难【nán】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zhèng】府证明【míng】向学校学生【shēng】工【gōng】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shǒu】续,并可根【gēn】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kě】贷【dài】款16000元【yuán】,国家自动免除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kuǎn】学生【shēng】2024年内【nèi】应偿还的【de】国家助学贷款的【de】利息。品学兼优的【de】学生可以申请参评学【xué】校的国家奖学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jīn】额分【fèn】别为8000元 /年,5000元【yuán】/年【nián】。家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shēng】,开辟了【le】"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jīng】济困难情况申【shēn】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jīn】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nián】,也可以参加学【xué】校组织的勤工【gōng】俭学。
第【dì】二十二【èr】条 录取考【kǎo】生的体检【jiǎn】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bān】布的《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二十三条 录【lù】取考【kǎo】生的思想政治品德【dé】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kǎo】普【pǔ】通【tōng】高校招生考【kǎo】试或【huò】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cǎi】集【jí】的信息,学生对提【tí】供的信息真实【shí】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hòu】3个【gè】月内,学校按【àn】照招生政策规定对【duì】新生报名资【zī】格、身【shēn】心状况、录取手续【xù】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huì】资格及相关证【zhèng】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fù】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wèn】题,学校【xiào】将集【jí】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yī】经【jīng】查实【shí】,取消其【qí】入【rù】学资格【gé】。对于弄虚作【zuò】假情节严【yán】重或【huò】涉嫌冒名【míng】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èr】十五条【tiáo】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tái】和学校官网向社【shè】会【huì】发【fā】布,对【duì】于各【gè】种媒体【tǐ】节选公布的章【zhāng】程内容,如理解有【yǒu】误,以学校公【gōng】布的【de】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èr】十【shí】六条 本【běn】章程适【shì】用于我校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quán】属于【yú】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如【rú】遇上级招生政【zhèng】策调整,以公布的最【zuì】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新塘村1号
邮政编码:413049
招生咨询电话:0737-4624888
招生咨询邮箱:769340986@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hǐ】:http://www.yyvtczs.jysd.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7-462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