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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31:46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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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律法规及教【jiāo】育部【bù】有关规定【dìng】,结合【hé】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镇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121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四条 学校招【zhāo】生工作遵循“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bá】、公开透明”的【de】原则,坚【jiān】决执行招生政【zhèng】策【cè】规定和纪【jì】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jiè】:湖【hú】南都市【shì】职业学院【yuàn】是经湖南省【shěng】人【rén】民政府批准【zhǔn】成立、教育【yù】部备案【àn】的全日制普通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目前在校师生一万七千余人。学校共有8院【yuàn】2部,开设三年制大专【zhuān】40余个专业,拥有42个校【xiào】内实训场【chǎng】所及105个校外实训【xùn】基地。学校积极【jí】创新【xīn】“校企合作+工【gōng】学结合+订单培【péi】养”人才培养模式。是【shì】湖南省文明高【gāo】校、省【shěng】示范性(骨干)高职院【yuàn】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fàn】基【jī】地、长沙【shā】经开【kāi】区最【zuì】美职院、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chuàng】新创【chuàng】业孵化示【shì】范基地、并连续八年被评为湖南省【shěng】普通高【gāo】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gōng】程【chéng】优【yōu】秀单位。学院环境优美、位置【zhì】优【yōu】越、交通便利【lì】,师资力【lì】量雄厚、实训基地完善、配【pèi】套【tào】设施齐全、就业前景广阔,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校招生类别:学校在普通类、体育类型均有招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五【w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jiū】决【jué】定【dìng】本校招生规【guī】模【mó】确定【dìng】、政策制订等重大事【shì】项,学校招生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cháng】工作【zuò】。

第六条 招生录取期【qī】间,学校纪委(纪检监【jiān】察【chá】处)对【duì】招生【shēng】录取工作进行全程【chéng】监督检查【chá】,确保规范有序、公【gōng】平公正。

第七【qī】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shěng】教育厅政【zhèng】策规定和纪【jì】律要【yào】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jī】构【gòu】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tuō】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gè】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zuò】、可以通过【guò】“内【nèi】部指【zhǐ】标”方式确保【bǎo】考【kǎo】生录取的,考【kǎo】生可【kě】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fǎn】映,遭受相关【guān】损【sǔn】失的可向公安【ān】机关反映【yìng】。

第八条 我校将【jiāng】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zhāo】生纪【jì】律,对【duì】于在招生违【wéi】规的【de】考生及工作【zuò】人员,按【àn】《国【guó】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fǎ】》(教育部令33号)和《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suǒ】确【què】定【dìng】的程序和规定【dìng】进【jìn】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duì】我校招【zhāo】生工作进行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4年面向13个省份招生【shēng】,具体在各【gè】省的招【zhāo】生专业及相关【guān】类别,待【dài】我校分省分专【zhuān】业计划确定后【hòu】,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bù】的【de】为准【zhǔn】。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序号专业名称所在院系学制

学费

(元/年)

1印刷媒体技术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7000
2包装艺术设计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7000
3艺术设计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9500
4包装工程技术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9000
5数字印刷技术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6800
6印刷数字图文技术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6800
7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包装与艺术学院三年11500
8空中乘务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9800
9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7600
10民航运输服务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7600
1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9800
12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9800
13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航空与城轨管理学院三年19500
14应用英语师范教育学院三年18200
15应用日语师范教育学院三年18200
16运动训练师范教育学院三年19500
17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800
18工程造价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800
19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800
20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800
21建筑消防技术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500
22建筑设计建筑工程学院三年19800
23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科学工程学院三年20800
24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科学工程学院三年20800
25软件技术信息科学工程学院三年21000
26现代通信技术信息科学工程学院三年20800
27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学院三年17500
28电子商务商学院三年19800
29大数据与会计商学院三年18800
30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商学院三年18800
31园艺技术商学院三年16500
32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商学院三年16500
33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商学院三年19800
34林业技术(油茶方向)商学院三年16500
35学前教育师范教育学院三年19800
36小学教育师范教育学院三年20800
37音乐表演师范教育学院三年21500
38数控技术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三年17200
39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三年19800
40应用电子技术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三年17300
4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三年19000
42汽车电子技术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三年17500
43护理医卫学院三年20800
44康复治疗技术医卫学院三年208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条 学校【xiào】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的招【zhāo】生政策及规【guī】定,认真【zhēn】落【luò】实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录取【qǔ】原【yuán】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理,按【àn】各省(区【qū】、市)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提供【gòng】的投【tóu】档成绩提【tí】档,并按【àn】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tóng】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kǎo】生【shēng】所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zhí】行。湖南高考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请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湖南高考指南高考志愿指导》及生源计划专辑填写我校名称、代码及专【zhuān】业代码【mǎ】。填【tián】报学校志愿【yuàn】前后,可与我【wǒ】校驻各地招生老【lǎo】师或学【xué】校招生处联【lián】系【xì】(电话:0731—86399188)咨【zī】询【xún】。

第六章 附

第十一条 品学兼优【yōu】的【de】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奖学【xué】金:8000元/年、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nián】,家【jiā】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3300元【yuán】/年、2200元/年,学校学费减免政策:未评上国家【jiā】奖助学金【jīn】的困难学生,其【qí】学【xué】费标准在16500元【yuán】至【zhì】19000之【zhī】间的均可减免1000元,学费【fèi】标准在19100元以上的均可减免【miǎn】1650-2150元。同时,家【jiā】庭经济条件【jiàn】困难的【de】学生可【kě】以申请国家生【shēng】源地【dì】助学贷款和困难补【bǔ】助,也可以参加学【xué】校【xiào】组织的勤工【gōng】俭学。

第十二【èr】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bù】、原【yuán】卫生部【bù】、中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hé】会颁布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十三条【tiáo】 录取考生的【de】思想【xiǎng】政治【zhì】品德【dé】考【kǎo】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cǎi】用【yòng】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shì】或对口【kǒu】招生考【kǎo】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shēng】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zé】。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3个【gè】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dìng】对新生报名资格、身【shēn】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gé】、优惠【huì】资格及相关【guān】证明【míng】材料等进【jìn】行复查复核。对复查【chá】复核发现【xiàn】的【de】问【wèn】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shǔ】弄虚【xū】作假【jiǎ】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rù】学资格。对于弄【nòng】虚作假情节【jiē】严【yán】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shí】五条 本【běn】章程通【tōng】过【guò】“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guān】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bù】的章程内容,如【rú】理【lǐ】解有误【wù】,以学校公布的完【wán】整招生【shēng】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wǒ】校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招生。其【qí】解释权属于湖南都【dōu】市【shì】职业学院。如遇【yù】上级【jí】招生政策调【diào】整,以公布的最【zuì】新【xīn】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邮政编码:410137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399188

招生咨询邮箱:hnupc188@qq.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hnupc.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639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