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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18:11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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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lì】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hé】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děng】教育法》等【děng】法律【lǜ】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结【jié】合【hé】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tè】制【zhì】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区船形山路3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4406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按国家招【zhāo】生管理【lǐ】规【guī】定录取并【bìng】取得【dé】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nèi】达到【dào】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jiā】教【jiāo】育部【bù】统【tǒng】一印【yìn】制并加盖湖南吉利汽车职业【yè】技术学院公章的学【xué】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chēng】: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yuàn】。证书【shū】种类:普【pǔ】通高等教育【yù】。

第四【sì】条 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则,坚决执【zhí】行【háng】招生政策规【guī】定和纪【jì】律要【yào】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吉【jí】利汽【qì】车【ch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bù】备案、湖南省人【rén】民政府批准成立【lì】,面向智能【néng】制【zhì】造和先进【jìn】制造业需求,以培养【yǎng】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wéi】主的全日制普【pǔ】通高等职业院【yuàn】校。学【xué】校下【xià】设汽【qì】车学院、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人文与【yǔ】管理【lǐ】学【xué】院3个二级学院。

第六条 学校招【zhāo】生类别:普通【tōng】类,招生【shēng】专业以【yǐ】工为主,工、管、经、文等多学科【kē】协调【diào】发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湖南吉利汽【qì】车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研究制【zhì】定学校招生政【zhèng】策、确【què】定本校招生规【guī】模等重大事项,学【xué】校招生办负责招生【shēng】组织【zhī】实施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jì】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录取【qǔ】工作【zuò】进行【háng】全程监【jiān】督检【jiǎn】查【chá】,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tiáo】 学校招生工【gōng】作严格执行【háng】教【jiāo】育【yù】部和省教育厅政策【cè】规【guī】定和纪律要【yào】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jī】构及人员进行合【hé】作,没有委托【tuō】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hé】个人宣传与我校【xiào】有合作、可【kě】以通过“内部【bù】指标”方式确保考生【shēng】录取【qǔ】的,考生可第一【yī】时间向教育主管【guǎn】部【bù】门反映,遭受相关【guān】损失【shī】的可向公安【ān】机【jī】关反映。

第十【shí】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háng】招生政策和【hé】招生纪律,对【duì】于在招【zhāo】生违规的考生及【jí】工【gōng】作人员【yuán】,按【àn】《国家【jiā】教【jiāo】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办法》(教育【yù】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yù】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hé】规定进行【háng】处理。欢迎【yíng】考生、家长【zhǎng】及社会对我校招【zhāo】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shí】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huì】发展【zhǎn】的需要【yào】,结【jié】合自身【shēn】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确【què】定当年【nián】度招【zhāo】生规模。经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务会审定后,上报主管【guǎn】部门【mén】审【shěn】批。

第十【shí】二条 学【xué】校招【zhāo】生办公室根【gēn】据上级主管部门【mén】下达的招生计划【huá】和学【xué】校审定的【de】分专业计划,制定学【xué】校分省分专【zhuān】业生源计【jì】划,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zhǔ】管部门审核备案【àn】。

第十三【sān】条 学校2024年面向11个省份招生,具【jù】体分省【shěng】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以各【gè】省(市、区【qū】)招生【shēng】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zhǔn】。我校无【wú】预留计划【huá】。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十四【sì】条【tiáo】 我校2024年【nián】招生专业共19个。各专业所在院系、学制【zhì】、学费标准如【rú】下【xià】表,各专业【yè】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hé】为【wéi】准。

专业名称所在院系学制学费标准(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学院三年119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三年11900
新能源汽车技术三年119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三年139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三年10900
机电设备技术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三年11900
工业机器人技术三年13900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三年1190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11900
智能控制技术三年13900
物联网应用技术三年13900
大数据技术三年14900
软件技术三年13900
金融服务与管理人文与管理学院三年10900
工商企业管理三年9900
商务英语三年10900
中文三年99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三年10900
电子商务三年109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xiào】招生录取【qǔ】工【gōng】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程序的原则;执【zhí】行【háng】国家【jiā】教【jiāo】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zhì】定的【de】录取【qǔ】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de】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de】志愿高考成绩为主要【yào】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核,实行学校负【fù】责【zé】,考试院监督,公平、公正、择优录【lù】取【qǔ】。

第十【shí】六条 外语【yǔ】语【yǔ】种要求【qiú】不限,但学校仅【jǐn】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yǔ】安排教学。所有【yǒu】专业无需口【kǒu】试。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十八条 对【duì】于【yú】进档考生,按照“分数【shù】优【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择优【yōu】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jiā】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招办的规定加分提【tí】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dāng】的情【qíng】况下,优先【xiān】录取政策照顾【gù】加【jiā】分考生和相关科【kē】目分【fèn】数高的考生。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xiào】转专业【yè】规定,我校【xiào】对于所有【yǒu】录取的【de】学生,根【gēn】据学生【shēng】意愿,开【kāi】学报到期间可以向学校教务【wù】处自愿申请转专业一次【cì】,后【hòu】期不再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二十一条【tiáo】 学校的奖勤【qín】助贷政策【cè】,严格【gé】按照【zhào】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cè】要求办【bàn】理。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体【tǐ】检标准按【àn】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颁布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guī】定【dìng】执【zhí】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jiǎn】查【chá】均采【cǎi】用考生报考【kǎo】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或对【duì】口招生考试时所【suǒ】采【cǎi】集的信息,学【xué】生对【duì】提供的信息真【zhēn】实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xiào】按照【zhào】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lù】取手【shǒu】续及【jí】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zī】格及【jí】相关证【zhèng】明【míng】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duì】复查复【fù】核发现的问题,学【xué】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nòng】虚作【zuò】假者,一经查实【shí】,取消其入【rù】学资格【gé】。对【duì】于弄虚作【zuò】假情节严重或【huò】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chéng】通过“阳光【guāng】高考”平台和【hé】学校【xiào】官网向【xiàng】社会发布,对于【yú】各种媒体【tǐ】节选公布【bù】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bù】的【de】完整【zhěng】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èr】十六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xiào】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qí】解释权属于湖南【nán】吉利汽【qì】车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办。如遇上级招生政【zhèng】策调整【zhěng】,以【yǐ】公布的最【zuì】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区船形山路3号

邮政编码:411100

招生咨询电话:0731-55557888

招生咨询邮箱:2469706765@qq.com

招生信【xìn】息发布网址【zhǐ】:http://www.hngeely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55557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