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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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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wù】院【yuàn】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wǒ】院综合【hé】评价招生【shēng】工作的顺利进行, 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已参加 2024 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bào】名或陕西省普【pǔ】通高校职业【yè】教育单【dān】独招生考试( “三校生 ”单招【zhāo】)报名并报【bào】考【kǎo】宝鸡三和职业【yè】学院的考【kǎo】生。

第三条 宝鸡【jī】三和【hé】职业学院招生工【gōng】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zhèng】原则,接【jiē】受社会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14651

在陕招生代码: 8153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宝鸡三和【hé】职业学院是由陕西省【shěng】人民【mín】政府批准,教【jiāo】育部备案的一所全【quán】日制【zhì】普通高等职【zhí】业院校。学【xué】院位于宝鸡市陈仓区【qū】管辖地宝【bǎo】平路14 公里处【chù】。学院始建【jiàn】于【yú】 1993 年, 校【xiào】园占地面积 312.6 亩【mǔ】, 校【xiào】舍建筑【zhù】面积 11.9 万平方米, 教学仪器设备值 1192 万元, 图书馆馆藏图【tú】书 8.7 万册, 已经【jīng】建【jiàn】成能容【róng】纳万名在校【xiào】生规模【mó】的教学、实训、生活和文体设【shè】施。学院以办人民【mín】满意的职业教【jiāo】育【yù】为宗旨,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rèn】务, 以【yǐ】促进就业为【wéi】导向,坚持以人才【cái】培养【yǎng】为中心,素质教育与技能培【péi】养并【bìng】重。学院下设四个二级学【xué】院:医护【hù】学院【yuàn】、机电交通【tōng】学院、商务工程学院、人文旅游学院。目前开设【shè】三年制统招【zhāo】高职专【zhuān】业分别为护理、铁【tiě】道交通

运营管【guǎn】理【lǐ】、汽车【chē】制造与试验技术、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huà】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建筑消防【fáng】技术【shù】、包【bāo】装工程【chéng】技术等八个专业。

第六条 办学地点:宝鸡市宝平路 14 公里

邮    编: 721301

联系电话:0917-3973256(招生办)  0917-3973600(普招【zhāo】科)

学院网址: www.sxsh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chéng】立由【yóu】院长【zhǎng】、分管副【fù】院【yuàn】长和【hé】招生就业处、教【jiāo】务处等职能部门以及【jí】二级【jí】学院主【zhǔ】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 负责落实省【shěng】教育厅、省教【jiāo】育考试院工作政策【cè】要求, 执行学【xué】院招【zhāo】生工作决议, 制定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作方【fāng】案,指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xué】院【yuàn】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jiù】业处办公室【shì】,根据国【guó】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jiāo】育考【kǎo】试院相关规定, 组织【zhī】实【shí】施【shī】学【xué】院招【zhāo】生委员【yuán】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hé】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zì】从事招【zhāo】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www.sxshxy.cn/

招生咨询电话: 0917-3973256(招生办)

0917-3973600(普招科)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shēn】请参加高【gāo】职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生【shēng】的考生必须已参加 2024 年陕西省普【pǔ】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míng】或陕西【xī】省普通高【gāo】校职业【yè】教育单独招生【shēng】考试报【bào】名,并参加各市、县【xiàn】(区【qū】)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2024 年 3 月 15 日 9∶00 至 3 月【yuè】 18 日 17∶00,考生登录陕【shǎn】西省教育考试院【yuàn】门户网站【zhàn】(网址【zhǐ】:https://www.sneea.cn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zhǐ】:https://www.sneac.com ),根【gēn】据我【wǒ】校综合评价招生【shēng】计划【huá】和招【zhāo】生章【zhāng】程,向我院提【tí】出申请。

第十二条 测试考核

采取“文化素质【zhì】+职业技能 ”考核评价方【fāng】式,测试满【mǎn】分为 450 分。其中,文化【huà】素质测试 150 分,职业【yè】适应性(技【jì】能【néng】)测试 300 分。

(1)文化素质测试。

“普高生 ”使用高中学【xué】业水平考试成绩, 对【duì】“三校生 ”及其他不【bú】具有高【gāo】中学业【yè】水【shuǐ】平考【kǎo】试【shì】成绩的考生, 依据《中等【děng】职业学校公【gōng】共【gòng】基础课课【kè】程标准》对其进行文【wén】化素质测试。

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huàn】算按照【zhào】 A=25 分,B=20 分【fèn】,C=15 分,D=10 分规则, 6 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jì】(不含通用技术) 折算总成绩为考生文【wén】化素质测试【shì】成绩。

文化素质【zhì】纸质测试满分 150 分, 考试时间为 120 分【fèn】钟【zhōng】, 内容主要为语文【wén】、数学、英语三科综【zōng】合卷【juàn】。

(2)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1.职【zhí】业适应性测【cè】试:“普高生 ”考【kǎo】生分专业类【lèi】参加职【zhí】业适应【yīng】性测【cè】试。主【zhǔ】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创新意识、动手能【néng】力【lì】和综合素质, 通过【guò】回【huí】答问题等形式当场打分评分,满分 300 分。

2.职业技【jì】能测试【shì】: “三校生”考生【shēng】分专业【yè】类参加职【zhí】业技【jì】能测试【shì】,分为“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jì】能操作 ”方式操作。主要考核【hé】考【kǎo】生的专业【yè】特【tè】长、动手能【néng】力和【hé】创【chuàng】新意识【shí】, 以操作考试为【wéi】主, 充分体现岗位技能, 通【tōng】用技术等内【nèi】容,满分 300 分【fèn】。考生通过现场测试或考生提供的专业技能作【zuò】品、学业【yè】作【zuò】品现【xiàn】场演示等方【fāng】式, 综合考虑职业资【zī】格证书获取情况、技【jì】能竞赛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计分。

3.具有【yǒu】高中【zhōng】学历的退役【yì】士兵, 综合评价测试免文【wén】化【huà】素【sù】质考试, 成绩以满分计入总【zǒng】分。

第十【shí】三条 考生需在【zài】 2024 年 3 月 24 日 17:00 前登录我院【yuàn】官【guān】方网站(www.sxshxy.cn ),在综【zōng】合评价招生专【zhuān】业栏中填【tián】报专【zhuān】业志愿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3 月【yuè】 26 日在【zài】我院对不同类【lèi】型入学申请者开【kāi】展相应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测试。文化素质【zhì】纸质【zhì】测试【shì】时【shí】间 2023 年 3 月【yuè】 26 日。为确保考试【shì】的公平、公正【zhèng】原则【zé】,避【bì】免考题泄露,我院【yuàn】根据考试安排共出两套【tào】试卷(A、B 卷【juàn】),严格按照国家考试安全【quán】保密【mì】要【yào】求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于 2024 年 4 月 7 日【rì】 17∶00 之前, 根【gēn】据本章【zhāng】程录取规则确定首次预【yù】录取名【míng】单报送【sòng】省招【zhāo】办, 并在我院【yuàn】招生信息网上【shàng】进行公示。首次报送的【de】预录【lù】取考生经报【bào】到注册后, 招生计划如果有【yǒu】缺额, 将会在【zài】已上报【bào】成绩库【kù】的本【běn】校生源中进行递补【bǔ】预录取, 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yuàn】校办理报到注册手【shǒu】续, 报送【sòng】递补预录取考【kǎo】生信息的时间为 4 月 13 日【rì】 9∶00 至 4 月【yuè】 14 日【rì】 17∶00。

第十五条 首次预录取新生于【yú】 2024 年 4 月 12 日 17:00 之前【qián】持本人第二【èr】代《居民身【shēn】份【fèn】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 递【dì】补预录【lù】取【qǔ】的新【xīn】生到【dào】校报【bào】到注册时间不【bú】得晚于 4 月 17 日 17∶00,逾【yú】期视为【wéi】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tiáo】  我院拟于 2024 年【nián】 4 月 18 日至 19 日到省招【zhāo】生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bàn】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具体【tǐ】时间按【àn】照省招【zhāo】办公布时间为【wéi】准。省招办将在【zài】官方网站上公示我【wǒ】院正式【shì】录取【qǔ】新生名单, 同时我院也将在门【mén】户【hù】网站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qī】条 “普高生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jì】+职业适【shì】应性测【cè】试成【chéng】绩【jì】,按【àn】总成绩从高到低录【lù】取; “三【sān】校生”总成绩【jì】=文【wén】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yè】技能测试【shì】成绩, 按总成绩从高【gāo】到低录取【qǔ】。按照不同类型划定录取控【kòng】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shù】 3%的淘【táo】汰比例【lì】,确定预录【lù】取人数:第十八条【tiáo】 对【duì】所有符合【hé】预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dào】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yī】志愿【yuàn】进行录取。

第十【shí】九条 对考【kǎo】生身体健【jiàn】康状况的要【yào】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等有【yǒu】关规定【dìng】为基本原则【zé】。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属【shǔ】地【dì】管理原则【zé】,学校严格按【àn】照陕西省【shěng】发展和【hé】改【gǎi】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zhèng】厅和陕西省【shěng】教育厅相关文件规【guī】定执行学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八章 助学政策

第【dì】二十一条 学校【xiào】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xué】、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děng】多种方式并举的资【zī】助【zhù】体系【xì】。在新【xīn】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nán】新【xīn】生顺利【lì】入【rù】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助学金:一般【bān】困难每生每【měi】年 2800 元,特【tè】别困难每生每年 3800元,退役士兵【bīng】每生每【měi】年 3300 元。国家生源【yuán】地助【zhù】学贷款【kuǎn】: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dì】县区学生资助管【guǎn】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dì】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guò】 16000 元。服【fú】兵【bīng】役【yì】学生国家教育【yù】资助【zhù】:每生【shēng】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

2.学校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 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组织开【kāi】展勤工助学活【huó】动, 按【àn】规定【dìng】计酬发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èr】条【tiáo】 新生入【rù】学后三【sān】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dìng】处【chù】理【lǐ】。

第二【èr】十三条【tiáo】 学【xué】生在规定年限内修【xiū】满专【zhuān】业人才【cái】培养【yǎng】方案规定课程,成绩【jì】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 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jìn】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毕业证。

第二十四【sì】条 学院不【bú】委托【tuō】任何【hé】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bú】收【shōu】取国【guó】家【jiā】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duì】以学院名【míng】义进行非法招【zhāo】生录取【qǔ】的中介机构或个【gè】人【rén】,学院将【jiāng】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tiáo】 本章【zhāng】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yì】,报陕西【xī】省【shěng】教育厅审核【hé】后公【gōng】布。

第【dì】二十六条【tiáo】 本章程未尽【jìn】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jí】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规定为准【zhǔn】,学院招【zhāo】生工作【zuò】委员【yuán】会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s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