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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42:12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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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dì】一条【tiáo】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株【zhū】洲市石峰【fēng】区学林街【jiē】道香【xiāng】樟社区明礼【lǐ】路197号(校本部);湖南省株洲市【shì】荷塘【táng】区石宋路1059号(南【nán】校区【qū】)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360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sì】条 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公正【zhèng】选拔【bá】、公开透明”的【de】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yào】求,严【yán】格【gé】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有色金【jīn】属职业技术学【xué】院成立于【yú】2011年3月,是湖【hú】南省【shěng】人民政【zhèng】府【fǔ】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zhì】普通高等【děng】学校,是中国有【yǒu】色【sè】金属工业【yè】高技能人才培【péi】养基地、中南有色金【jīn】属职业教【jiāo】育【yù】集团牵头【tóu】单位【wèi】、全国职工职业技【jì】能实训基地、全国有【yǒu】色金属行业职工【gōng】继【jì】续教育基地【dì】和全国模范【fàn】职【zhí】工之【zhī】家,学院被评定为【wéi】省文明高等学校、省平安【ān】高【gāo】校【xiào】,是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省就业创【chuàng】业工【gōng】作“一把【bǎ】手工程”优秀单位、省征兵工作先【xiān】进单位【wèi】和省高校心理健康【kāng】教育先进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研【yán】究决定本校招生【shēng】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chóng】大事【shì】项,学校【xiào】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shí】施【shī】的日常【cháng】工【gōng】作。

第八【bā】条 招生【shēng】录取期间,学【xué】校纪委【wěi】纪检监察处对【duì】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dū】检查,确保规【guī】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bù】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xué】校【xiào】没有【yǒu】与任何社会机【jī】构及人员进行合作【zuò】,没有委托社会机【jī】构【gòu】招生。凡【fán】是有社会机构和【hé】个人宣传与我校【xiào】有合作、可以【yǐ】通过“内【nèi】部指【zhǐ】标”方【fāng】式确保考【kǎo】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yī】时间【jiān】向教育【yù】主管部门反映,遭【zāo】受相关【guān】损失的可向公安【ān】机【jī】关反映。

第【d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cè】和招生纪律【lǜ】,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shēng】及工作人【rén】员【yuán】,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教【jiāo】育部【bù】令33号)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行【háng】办法》(教【jiāo】育部令36号【hào】)所确【què】定的程【chéng】序【xù】和规定进行处理。欢【huān】迎考生、家【jiā】长及社会对【duì】我校招生工作进【jìn】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12个省份招生。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dǎo】向,根据社会【huì】和【hé】经【jīng】济发【fā】展的需求,统【tǒng】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量【liàng】、生源质量、促【cù】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dìng】分省(自【zì】治【zhì】区、直【zhí】辖市)分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报【bào】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gòu】向【xiàng】社会公【gōng】布。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共计3600人。高考统招各省招生【shēng】专【zhuān】业、计划【huá】及【jí】有关招生要求【qiú】等【děng】详见各省(自【zì】治【zhì】区【qū】、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印的2024年招生计划【huá】手册。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dì】十二条 学校2024年共开设21个招生专业,所【suǒ】有专【zhuān】业文理兼招,在高考【kǎo】综合【hé】改革省份,物【wù】理【lǐ】类、历史类均可,不【bú】限选考科目。

系部专业名称学制学费标准(元/年)备注
机电工程系●智能焊接技术三年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4600
●智能控制技术三年4600
●数控技术三年4600
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术三年4600
工程造价三年4600大一在南校区学习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三年4600大一在南校区学习
▲工程测量技术三年4600
冶金材料系▲储能材料技术三年4600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三年4600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三年4600
▲●稀土材料技术三年4600
资源环境系▲●矿山智能开采技术三年4600
▲●工程地质勘查三年4600
■▲矿物加工技术三年4600
●分析检验技术三年4600
▲●环境工程技术三年4600
安全技术与管理三年4600
经济管理系●大数据与会计三年3500大一在南校区学习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三年3500大一在南校区学习
跨境电子商务三年3500大一在南校区学习

注:“■”中央【yāng】财【cái】政支持专【zhuān】业 ;“▲”湖南省“楚怡”双高专业群建【jiàn】设专业 ;“●”院级【jí】重点专业【yè】。

第十三条 各专业不限考生【shēng】应试外语语【yǔ】种【zhǒng】,但我校仅以英语作【zuò】为基础外语【yǔ】安排教学【xué】。

第十四条 为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自身条件不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yào】求的考生请慎重填报【bào】。学校【xiào】招生各【gè】专【zhuān】业对口服务用人单位【wèi】的【de】特别招聘要求主要有:

(1)所有【yǒu】资源环境系、冶金材料【liào】系、建【jiàn】筑工程系、机【jī】电工程系各专业要求身【shēn】体健康,肢体无残【cán】疾,无色盲色弱,无听力【lì】障【zhàng】碍,无【wú】高度【dù】近【jìn】视,双眼矫【jiǎo】正视力不低于5.0;

(2)矿【kuàng】山智能开采技【jì】术、工【gōng】程地质勘查专业对应【yīng】的企业岗位要【yào】求【qiú】男生;

(3)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对应的企业岗位要求外语成绩较好。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第十【shí】六条【tiáo】 学【xué】校坚持“公平、公正【zhèng】、公开、择优【yōu】”的【de】录取原则,调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mén】根【gēn】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yǔ】考生的【de】政策性加分及相关降分投档的规定。执行【háng】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shì】)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de】有关规定,按各【gè】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教育行【háng】政【zhèng】主管部门、招生考【kǎo】试【shì】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第十【shí】七条 学校所有【yǒu】专【zhuān】业均【jun1】安排在普通专科批次录【lù】取,对已进档【dàng】考生【shēng】,按专业【yè】志愿优【yōu】先的原则【zé】,不设置【zhì】分数级差,根据各专业【yè】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如第一专【zhuān】业【yè】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qí】第二专【zhuān】业【yè】志愿排序录取【qǔ】,仍【réng】不能满【mǎn】足的按【àn】其第三【sān】专【zhuān】业【yè】志愿排序【xù】录取,以此类推。若遇到同分情况【kuàng】,依次比较【jiào】语、数【shù】、外单【dān】科成绩【jì】,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同分排位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yuàn】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diào】剂,则【zé】根据考生成绩【jì】调剂到其它未【wèi】能录取满额【é】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不【bú】符【fú】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kǎo】生作退档【dàng】处【chù】理。

第十八【bā】条 对【duì】考生体检要求按【àn】照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lián】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yì】见》(教学〔2003〕3号【hào】)和教育部办公厅、卫【wèi】生部办公厅《关【guān】于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rù】学身体【tǐ】检查【chá】取消乙【yǐ】肝项目【m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zhèng】治【zhì】品德考核和身体【tǐ】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shēng】报考普通高校招【zhāo】生考试或对口招生【shēng】考试时【shí】所【suǒ】采集的【de】信息【xī】,考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fù】责【zé】。

第二十条 新生入【rù】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cè】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shēn】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guān】证明材料等【děng】进【jìn】行复【fù】查复核【hé】。对复【fù】查复核【hé】发现【xiàn】的【de】问【wèn】题,学校将集【jí】中【zhōng】研究处【chù】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qǔ】消其【qí】入学【xué】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yī】条 被录取新生【shēng】应【yīng】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bàn】理【lǐ】报【bào】到【dào】入【rù】学【xué】手【shǒu】续【xù】,确因客观原【yuán】因不能按时【shí】报到的,需向学校【xiào】提出书面申【shēn】请,未经我校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yīn】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yǐ】外,视为放弃入学【xué】资格。具体报到要【yào】求见学校《2024年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校【xiào】建立了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扶助【zhù】体系,对于经济困【kùn】难的学生提供勤工【gōng】助学的岗【gǎng】位,帮【bāng】助经【jīng】济特【tè】别困难的学生克服生活【huó】和学【xué】习上的困【kùn】难,顺利完成学【xué】业【yè】。经济困【kùn】难的大学生【shēng】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zhèng】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shí】施奖学金制度,包括国【guó】家【jiā】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金等。学【xué】校还【hái】设立各类专【zhuān】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xué】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de】学【xué】生。

第二【èr】十三【sān】条【tiáo】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gāo】考”平【píng】台和学校官网向社【shè】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bù】的章程【chéng】内容,如【rú】理解有误,以学校【xiào】公布的完整招生【shēng】章程为准。

第【dì】二十【shí】四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其解【jiě】释权属于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jí】招生政策调整【zhěng】,以公布的【de】最新政策【cè】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nán】省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jiē】道香樟社【shè】区明礼【lǐ】路197号(校本部【bù】);湖【hú】南省株【zhū】洲市荷塘区石【shí】宋路1059号(南校区)

邮政编码:412006

招生咨询【xún】电话:0731-22713033、22713066、22713079

微信公众号:hnyszyg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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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0731-2271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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