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2024年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35:14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劳动人事职业【yè】学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xué】层次、招【zhāo】生计【jì】划、报考条件【jiàn】、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xué】校【xiào】地址等【děng】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nèi】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lǜ】法规及【jí】教【jiāo】育【yù】部有关规定【dìng】,结合【hé】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1319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4508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xué】校【xiào】招生工作遵循【xún】“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míng】”的原【yuán】则,坚决执行【háng】招生政策规【guī】定和纪律要求,严【yán】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四条 学【xué】校简介【jiè】:学校是湖南省【shěng】教【jiāo】育厅直属【shǔ】的公办全【quán】日制普【pǔ】通高校【xiào】。其前身是创办于1982年的湖南劳动人事【shì】学校。学校位于长沙经【jīng】济技术开【kāi】发区星【xīng】沙产业基地,毗邻长龙公园、龙井公园【yuán】,占地面积435亩,院【yuàn】内办公教【jiāo】学生活设施【shī】齐全,环【huán】境优美。现有全日制【zhì】在校学生10000余人,学院目前设【shè】有【yǒu】4系2部,18个专业,涉及装备制造、财经商贸、公共管理与服务、电子与信息、医药卫生等专业大类。是全国学校急救教【jiāo】育试点单位【wèi】、湖南省公【gōng】共实【shí】训【xùn】及人事考试基【jī】地、世界技能大【dà】赛电气【qì】装置【zhì】、制【zhì】冷与空调项目湖【hú】南省【shěng】集训基【jī】地、湖南省【shěng】职业训练【liàn】院。人力资源管理、跨境电子商务两个专业【yè】群为湖【hú】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jiàn】设单位。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六条  湖南【nán】劳【láo】动人【rén】事职【zhí】业学院【yuàn】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jiū】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zhèng】策制订等重大事【shì】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七【qī】条【tiáo】 招生录取期【qī】间【jiān】,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lù】取工作进【jìn】行全程监督【dū】检查,确保规范有【yǒu】序【xù】、公平公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tīng】政策规定【dìng】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hé】社会机构及【jí】人员【yuán】进行合作【zuò】,没有【yǒu】委托社会机构【gòu】招生。凡是有社会机【jī】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kě】以通【tōng】过“内部指标”方【fāng】式确保考生【shēng】录取【qǔ】的,考【kǎo】生【shēng】可第一时间向【xiàng】教【jiāo】育【yù】主管部【bù】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shī】的【de】可向公安机关【guān】反【fǎn】映。

第【dì】九条 我校将严格【gé】执【zhí】行招生【shēng】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shēng】违规的考生【shēng】及工【gōng】作人【rén】员【yuán】,按《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lǐ】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hé】《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bàn】法》(教【jiāo】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chéng】序和规定进行【háng】处理。欢迎【yíng】考生、家长及社会对【duì】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2024年面向9省份招生,招生计划【huá】根【gēn】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dù】招生【shēng】计划结合学校办学【xué】条件、师资【zī】、社会需求【qiú】的原则进【jìn】行【háng】分配【pèi】。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bù】门审【shěn】核通过的为准【zhǔn】,各专业最终【zhōng】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2024年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专业名称所在院系学制学费标准选科要求
改革省份非改革省份
大数据财务管理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跨境电子商务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导游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劳动与社会保障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人力资源管理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社会工作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智慧养老服务与管理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院本部3年42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电气自动化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工业机器人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新能源汽车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方向)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检验方向)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大数据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软件技术院本部3年78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shén】,对享受加分政策【cè】的考生【shēng】,认可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bù】门的规定【dìng】加分【fèn】。

第十三条  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

第十四条  对于湖【hú】南省进【jìn】档考【kǎo】生,按照【zhào】分【fèn】数优先、一次【cì】分档的原则分配专业;其他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进档【dàng】考生【shēng】,原则上录取考生【shēng】第一报考专业。。

第十五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fǎ】满【mǎn】足时,若服从专业【yè】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dī】调剂到其它按【àn】志【zhì】愿未【wèi】能录取满额的专【zhuān】业。若不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作退档【dàng】处理。对不符【fú】合教育部招生有关【guān】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进档【dàng】考【kǎo】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xià】,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生【shēng】源省份考试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shēng】专业转换须在一个学期后,由【yóu】本人提【tí】出书面申请,按照【zhào】《湖【hú】南【nán】劳动人事职业学【xué】院学籍【jí】管【guǎn】理【lǐ】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guī】定进行转换。

第十七条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学院奖【jiǎng】学金等,金额分别为8000元【yuán】/年【nián】、5000元/年、4400元/年、500-2000元/年等。对家庭【tíng】经济【jì】困【kùn】难的学生,根据【jù】国家【jiā】及学【xué】校有关政策规【guī】定,可以申请【qǐng】国家助学【xué】贷【dài】款和校内家庭困难学生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qín】工俭【jiǎn】学。

第十八条 录取【qǔ】考生的体检【jiǎn】标准按照【zhào】教育部、原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zhǐ】导【dǎo】意见》及有关【guān】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shēng】的【de】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jiǎn】查均【jun1】采用考生【shēng】报考普通高【gāo】校招【zhāo】生考【kǎo】试或对口【kǒu】招生考试时【shí】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tí】供【gòng】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xué】后3个月内【nèi】,学校【xiào】按照招生【shēng】政策【cè】规【guī】定对新生报名资【zī】格、身心状【zhuàng】况【kuàng】、录【lù】取【qǔ】手续及程序、录取资【zī】格、优惠资格【gé】及相关【guān】证明材料等【děng】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fù】核发现的问题【tí】,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xiāo】其【qí】入学资格。对于【yú】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dǐng】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píng】台和学校【xiào】官网向【xiàng】社会发布【bù】,对于各种媒体【tǐ】节选【xuǎn】公布的章【zhāng】程内容,如理解有【yǒu】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chéng】为【wéi】准。

第【d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其解释权【quán】属于湖南劳动人事职业【yè】学院。如遇上级招【zhāo】生政【zhèng】策调【diào】整,以公布的最新政【zhèng】策为准【zhǔn】。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1319号

邮政编码:410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880668、86840656

招生咨询邮箱:2954554882@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nlrzy.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6880202

相关推荐更多